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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洗钱案例【2024年第4季度反洗钱集中宣传月】

时间:2024-12-05 15:24:17 浏览次数:536 来源:神华期货 编辑:admin

【案情简介】

陈某章,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上海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2012年2月21日,陈某章之兄陈某成利用担任XX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吴某明贿赂的人民币30万元,陈某章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接收该30万元后,分别于同年2月24日、2月28日、3月7日、3月8日将钱款如数取出交与陈某成。2017年,陈某成害怕收受吴某明30万元的事情败露,遂与陈某章、吴某明商量,统一口径谎称该30万元是吴某明在陈某章酒店的投资款,并虚构每年有五、六万元投资分红,均以现金形式交给了吴某明的事实。因担心被有关部门调查,2018年8月9日至8月11日,陈某成指使陈某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32.5万元分4笔汇款至吴某明账户,为做成是之前所称的投资分红的假象,陈某成指使陈某章多汇了2.5万元。2019年6月,陈某成以帮儿子在杭州购房为由,让陈某章从吴某明处拿回受贿款,吴某明将33万元给了陈某章。之后,陈某成担心事情败露,又在陈某章的陪同下将该33万元归还给吴某明。2022年12月8日,被告人陈某章因犯洗钱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陈某章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要善于发现洗钱线索,善于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体系,并善于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的反洗钱合力,有效打击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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