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客户李某持有某银行信用卡,目前已逾期欠款5万余元,银行已进行多次催收。为了不再收到催收电话,李某便在网上找到一家“反催收”公司,该机构声称能够让银行立即停止催收并减免息费。随后,李某与该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李某支付减免金额的10%作为代理服务费,并先行支付“定金”1000元,成功后支付剩余款项;同时,该机构“指示”李某停止与银行联系,由他们负责与银行沟通。不久,李某接到银行来电,称该机构以李某名义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诉,暂无法满足停止催收和减免息费诉求。李某随即联系“反催收”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已被拉黑。
案例分析
当消费者出现因还款能力下降导致无法正常还款的情况,银行等金融机构需按照要求依法进行催收。但不少非法中介打着“息费减免”“债务重组”的幌子,实施不正当反催收行为。往往诱导消费者提供虚假的生活困难证明,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利息减免,或教唆消费者故意失联,拒绝接听银行联系电话,以此逃避还款责任。一旦被银行识破,消费者不仅无法达到目的,还可能面临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风险。部分非法中介还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信用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美其名曰“代为处理债务”,实则将信息贩卖或用于非法活动,导致消费者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