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2022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决定自 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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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1)完善法律制度
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数据统计方法,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2)强化协同配合
规范可疑交易情报线索移送管理,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
(3)提升实战效能
强化洗钱类型分析,规范可疑交易线索移送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移送线索质量,加强反洗钱调查协查。
(4)深化源头治理
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问题通报和整改,增强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以案倒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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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的行动意义
(1)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是服务国家整体战略的需要;
(2)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是在目前国际竞争局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需要;
(3)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安全的迫切需求。
三年行动主要成效
近年来,最高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洗钱战略部署,协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单位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自最高检2020年部署推进反洗钱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2023年共起诉洗钱罪2971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罪人数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诉洗钱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继续保持对洗钱犯罪打击态势。
随着有关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开展,洗钱刑事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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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相对集中
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2023年一审审结的洗钱案件中,超八成上游犯罪为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件相对较少。洗钱刑事案件与上游犯罪案件呈现数量不匹配、不成比例,洗钱上游犯罪类型也不平衡的特点。同时,惩处洗钱犯罪力度与当前洗钱犯罪形势不相适应,打击洗钱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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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手段复杂多变、不断翻新
2022年-2023年办理的洗钱案件,一半以上是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提供资金帐户的行为方式洗钱。其中,走私洗钱、贪污贿赂洗钱、金融犯罪洗钱中较多使用跨境转移资产的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也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方式,呈现更加复杂和隐蔽的“网络化”“链条化”特征。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还出现新型的地下钱庄,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高、查处难度大,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