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添加“广州市商品交易所” 炒原油天然气被骗17万元
去年11月8日,龙岗分局盛平所接事主阳某报案称:其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韩林城,通过网络添加到一微信,自称是广州市商品交易所,随后向他介绍投资项目,即通过其提供的软件进行炒原油、天然气投资,阳某听信其后进行投资,损失人民币17万元后发现被骗,遂报警。
诈骗涉案金额近亿元
专案组民警前往广州市商品交易所取证,发现该交易所并无炒原油和天然气的相关项目,也并没有相应的交易平台软件,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目标,层次分明的诈骗团伙,冒充广州市商品交易所,以炒原油的名义实施诈骗。
去年11月18日,专案民警在平湖某食品城查获了假冒广州市商品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友某金融有限公司,抓获13人。通过现场审查,友某金融有限公司的幕后老板为王某友,该公司只是王某友公司旗下的一个二级代理公司。专案组确认其在深圳曾经经营的此类公司共有38家,共计发展客户400余人,涉案客户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总涉案金额近亿元。
今年1月4日,专案组在龙岗区龙岗街道某花园将该案主犯王某友等人抓获。经过审讯,掌握到该团伙的犯罪手段为:冒充广交所公司名义,利用虚假网站,广泛招纳下级代理公司利用虚构事实、夸大盈利宣传等手段,诱骗受害者开户入金炒原油,再通过其后台软件修改数据、操纵价格涨跌来骗取高额的手续费和客损费。
1月5日,龙岗分局捣毁6家涉嫌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实施非法经营、诈骗的公司。
据警方披露,不法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常通过欺诈手段发展客户投资,对大宗商品标准化合约进行集中交易,诱导客户频繁交易赚取高额手续费,误导客户反向交易造成严重损失。
诱导客户频繁交易“对赌”
客户注册开户后,公司安排所谓“分析师”、“老师”给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客户先期少量盈利后一般会加大资金投入。“分析师”、“老师”利用会员单位与普通客户对现货行情信息的不对称,误导客户与正常行情相反方向进行交易操作,甚至造成客户爆仓;或者诱导客户频繁交易,分成高额手续费。
会员单位获取的最大非法利润是“客损费”即客户的本金。在交易中,会员单位采取与客户进行“对赌”的方式,如客户赚钱则会员单位、代理商亏钱,会员单位、代理商会想方设法让客户亏钱即误导客户进行反向操作造成爆仓,瓜分客户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