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增加夜盘品种的日盘集合竞价,郑商所对夜盘品种增加了“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的业务。
转发相关交易所公告链接如下:
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